懺悔人 劉道康
【簡歷】
劉道康,男,漢族,1971年12月出生,廣東中山人,在職研究生學歷,1993年7月參加工作,199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。1993年7月,中山市實驗小學教師;1999年7月,任中山市實驗小學教務處主任;2002年8月,任中山市實驗小學黨總支部書記、校長;2015年9月,任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學黨總支部書記、校長。
【處理結果】
劉道康理想信念動搖,初心使命喪失,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收受可能影響執行公務的禮金;違反生活紀律;利欲熏心,大肆斂財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影響力,為企業及個人在學位、推薦生、轉學插班、校服采購、食堂承包、工程承攬、合作辦學等方面謀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劉道康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。2018年8月,劉道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。2019年10月,法院依法以受賄罪判處劉道康有期徒刑十二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。
【懺悔錄】
一位從“名”到“囚”褪變的校長
2018年6月21日,人生中一個無法忘卻的日子。這一天,我被市紀委監委留置了。
我被帶到辦案點之后,內心一直在煎熬,腦袋還沒有轉過彎來,經過辦案人員耐心、專心、細心的教誨,給我上了一堂又一堂人生中最深刻的黨性教育課、法規教育課、人生感悟課。這么多年來,幾乎都是我給別人上課,很少有別人給我上課,但在這里受到的教育卻是最深刻的、最動人的,令我不斷反思自己,回憶這些年來所犯下的錯誤。在學校時,我常給學生、家長上思想品德課,臺上說道理夸夸其談,臺下收錢財理所當然。當辦案人員把我這些年來收受的好處費計算出來的時候,我驚呆了,我竟然收受了如此巨額的錢財。俗話說“凡走過必留痕跡”,確實如此,自己當校長十幾年,期間犯下的錯誤永遠不可磨滅。那些錯誤就像洶涌而來的巨浪,淹沒了我曾經取得的所有榮譽,把我推向了回不了頭的彼岸。
經過梳理,我主要在六方面存在問題,一是在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、小學升初中、轉學插班等方面,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學位,從而收受巨額好處費;二是為學校校服供應商提供方便,為其公司創效益,為自己謀私利,收受供應商好處費;三是幫助學校飯堂承包商順利中標,收受承包商好處費;四是在學校各項工程裝修過程中,私自將工程指定給某裝飾公司承攬,從中收取好處費;五是在合作辦學事項中,收取他人給予的好處費;六是違反生活紀律。
這段時間里,我全面剖析自己,深刻反思自己,深感自己存在黨性弱化、意識不強、思想不正、站位不高等問題,視黨紀國法為過眼云煙,被榮譽和光環沖昏了頭腦,在心理失衡和貪欲作怪之下,慢慢走上違紀違法的歪曲之道。
一是心理失衡致失色褪變。剛當老師的時候,我的心理狀態是白色健康的,對教育充滿情懷、對教育事業充滿熱愛。隨著時間的推移,職務的晉升,“圍獵”的加深,貪欲作祟、利字當頭,心理狀態也從健康的白色變成亞健康的灰色,最后變成了病態的黑色。最初不收禮不收錢,到收了又退、退了又收,再到來者不拒、收斂無度。這是一個人心理逐漸變態的可怕過程,我正是在這種心理失衡的狀態下,逐漸病化中毒。在辦案人員的教誨下,我更清晰地梳理出心理演變的過程,這絕非三兩天所為,而是瘤毒長期積聚最終毒性發作以致腐化墮落的過程。
二是貪欲作怪致疾病纏身。貪欲和貪念,是我失色褪變的根源。貪欲作怪的“魔鬼現象”在我身上纏繞,一旦陷于其中,就很難再跳出這個“怪圈”。在收受“好處費”時,從惶恐害怕出事,到忐忑心存僥幸,最后麻木無所畏懼,從小到大,從少到多,手一伸便難以自拔,從此一發不可收拾。我曾經有兩次想去自首,但都沒有勇氣戰勝自己,再加上存在嚴重的僥幸心理,自以為不會查到我這個普通校長身上,疾病纏身、作繭自縛,最終錯過了自首的機會。
憶往昔崢嶸歲月,感今朝身陷囹圄,從一名校長,變成一名囚徒,這是多么慘痛的代價。此時此刻,我淚在眶中流、血在心中滴,手上的筆有千斤重、萬斤重,多少文字也無法寫清心中愁。我愧對黨組織的培育,愧對領導的栽培,愧對同事的信任,愧對家人的厚愛。我不知道能怎樣彌補自己犯下的錯誤,唯有如實交代,全面剖析自己,深刻反思自己,知錯悔錯、知罪悔罪。